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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30 16:41:26 点击:

1【行政许可】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2-1【行政许可】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县(市、区)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

2-2【行政许可】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县(市、区)宗教团体变更前审批

2-3【行政许可】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县(市、区)宗教团体注销前审批

3【行政许可】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4【行政处罚】对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主办的寺观教堂负有责任情况的处罚

5【行政处罚】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6【行政处罚】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7【行政处罚】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8-1【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8-2【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对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8-3【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8-4【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8-5【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8-6【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9【行政处罚】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10【行政处罚】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处罚

11【行政处罚】对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

12【行政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3【行政检查】对筹备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其他行政权力】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初审

15【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

16【其他行政权力】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拟改变该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核上报

17-1【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兼任、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或者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审核上报——宗教教职人员兼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审核上报

17-2【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兼任、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或者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审核上报——宗教教职人员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审核上报

17-3【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兼任、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或者跨县以上行政区划担任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审核上报——宗教教职人员跨县以上行政区划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审核上报

18【其他行政权力】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核上报

19【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核上报

20【其他行政权力】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21【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建议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22【其他行政权力】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监管

23【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在本县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24【其他行政权力】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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