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除剧毒化学品、易制 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 化学品(不含仓储经 营)经营许可
【行政处罚】单位将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或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作业所在地安监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有关资质及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出租、发包方隐瞒出租、发包方的场所、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单位违反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安监局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包单位违反规定违章指挥或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或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有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经责令限期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等情况未向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易制毒化学品许可使用、包装说明、报告管理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工贸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工贸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化学品单位伪造、篡改数据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仍从事鉴定工作的;泄露化学品单位商业秘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化学品单位未按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分类、未按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危害控制、职业病防护设施变更、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验收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职业病设施设计审查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处罚1.docx
【行政处罚】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企业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备使用要求、安全专项费用、配合安全检查、如实报告事故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煤矿企业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排查和报告安全生产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煤矿企业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其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煤矿企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有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定期检查、标志标签说明、包装保管、登记变更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物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安全评价、储存保管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或未依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擅离职守或逃匿、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的尾矿库的违法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的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未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及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验收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警示、安全设备安装维护、劳动防护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安全条件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安全生产免责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2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违反许可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原料要求、包装警示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破坏事故现场、不配合事故调查、谎报瞒报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瞒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销毁证据、事故逃匿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1)
【行政处罚】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特种作业人员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或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评价、监测监控、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违反应急咨询服务、化学品登记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单位违反标志管理、检测维护、应急管理、安全保护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或未按规定将处置方案报安监部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擅自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履行检验检测、提交项目审查文件、制定完善考试生产(使用)方案等责任的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销售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依法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程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136.【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或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或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样品展示、质量标准、储存登记、许可变更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的;变更产品类别或级别范围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或销售礼花弹等按照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冶金企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煤气生产、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未从合法的劳务公司录用劳务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单位违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未按照规定履行警示说明、维修检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评价、劳动防护、高危作业安全要求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违反安全隔离和应急救援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违反通风、报警、防护和应急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违反职业禁忌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违反人员配备、卫生清洁和岗位轮换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情况告知、职业病防护、职业禁忌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保障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劳动者职业病防护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检测维护、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职业病诊断鉴定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治规划、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检测评价、应急救援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病防治管理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测、职业病危害告知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职业病防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职业病危害警示、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中毒危害评价、职业卫生防护“三同时”、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报高毒作业项目的;变更使用高毒物品品种,未按照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或申报不及时、有虚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护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留存或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及个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防护、职业病作业禁忌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或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其提供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发包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统一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人员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申请资质、资质延续、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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