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金秀瑶族自治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股,邮编:545799,联系电话:0772-6217117,传真:0772-6217327,电子信箱:jxzwglb@163.com。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来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领导工作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相应成立健全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今年来,我县正式成立电子政务中心,由该中心专门负责本县门户网站的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具体工作,同时督促政府所属部门的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发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并下发了《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等六个制度的通知》、《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政府各部门也相应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条例》,我县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条例》和来宾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县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重点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用好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不断调整信息发布版块,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全面发布。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开通政务微博和微信,搭建了信息发布的新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四是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实时政府重大惠民政策宣传,并在各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政府各项活动。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来政办发〔2017〕49号),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我县及时出台了《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76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县按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了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全年未发现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均能主动、及时、全面公开。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信任度。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62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2700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0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3篇。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两馆一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全年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4062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重点以《来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政府网站定期巡查通报长效机制的通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建立常态化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县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内。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各乡镇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表现为不主动,不积极;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工作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三联动”,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监管力度,加大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布局,提升政府网站水平,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对本县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月通报制度,每月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存在不足情况,督促其及时整改。加大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督查。完善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分值权重,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对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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