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 详情
【县工商质监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30 16:28:01 点击:
【行政许可】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许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分公司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分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撤销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因合并解散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行政许可】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营业单位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行政许可】企业申请迁入调档

【行政许可】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

【行政许可】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

【行政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一)

【行政许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二)

【行政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一)

【行政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二)

【行政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行政处罚】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清算组不依法报送清算报告,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有重大遗漏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人独资企业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满6个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应当办理企业集团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商业企业名称简化未经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共饮食企业名称简化未经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服务企业名称简化未经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将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法将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和营业单位不按规定悬挂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体工商户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擅自改变名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使用他人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集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被注销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拒不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被责令其停止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在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前不检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情节严重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法转让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中标合同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情形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清洗过程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港口装卸、中转站、货运站业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在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情节严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符合规定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不停止销售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以非饲料冒充饲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拒不停止施工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拒不停止生产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经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体演员退演、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营业执照,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致使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处罚

【行政处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 、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不采取制止措施,经整顿仍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单位因违反突发事件应对规定被地方政府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予以关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煤矿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经税务机关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无证照经营广告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或者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国家明令淘和禁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失效、变质或者超过安全使用期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服务业的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被检查人(销售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检验样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隐匿产地,隐匿、伪造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或者失效日期,隐匿、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条形码,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涂改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者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的显著位置,或者未采用其他明示方法,标明达不到原标注等级但仍属合格品范畴的产品所达到的实际等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检验不合格的,经营者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缺陷产品不履行通知和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未停止销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名单中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或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与传销有关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转移、隐匿、销毁因不正当竞争被暂停销售的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有关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命令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处罚

【行政处罚】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或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拍卖企业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拍卖企业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通过协议、约定、决议、倡议等方式从事下列限制或者妨碍公平竞争的联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以不正当竞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使用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组织策划传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参加传销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进行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员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未按规定支付直销员报酬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开封的直销产品,消费者或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未办理换货和退货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存缴、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商品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以营利为目的,为经销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提供仓储、运输及其他便利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销售文物的处罚——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销售文物的处罚——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销售文物的处罚——对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销售文物的处罚——对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销售文物的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开展拍卖活动的处罚——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开展拍卖活动的处罚——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开展拍卖活动的处罚——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开展拍卖活动的处罚——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倒卖或者转让进出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与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违反规定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或者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销售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土盐、硝盐、工业废渣、废液制盐,在碘缺乏病地区销售未经加碘的食用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未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及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配合工商部门制止平台内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未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并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未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的

【行政处罚】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出版法规汇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心理咨询人员、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违规开展心理、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即在市场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为禁止使用的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商标代理机构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仍代理的处理

【行政处罚】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未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拒绝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人办理使用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使用广西著名商标的商品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超越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使用广西著名商标字样、标志,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严重影响广西著名商标声誉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犯广西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犯特殊标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特殊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的处罚


相关评论
0条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

主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络实名: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37号
邮编:545799 传真:0772-6212100 ICP备案号: 桂ICP备14004364号-1  网站标识码:4513240005

桂公网安备 451324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