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上午,自治县县长兰向东同志在县行政中心301会议室主持召开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对近期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自治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复核验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特色名县复核办关于自治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复核验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我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复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在县招商引资和旅游发展指挥部、特色名县复核办、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积极配合下得以扎实有效开展,为顺利推进复核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创城艰难,守牌更难”,下一步,各方还须高度重视、精细筹备、举全县之力,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自治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复核验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特色名县复核办起草的《关于印发自治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复核验收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请特色名县复核办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将《通知》及自查得分汇总表等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上报)。
二、审议《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起草《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送审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送审稿)对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具有重要作用,应尽快下发实施。
会议决定:请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精神,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该项工作由兰光英同志负责协调落实。
三、研究《关于请求确定我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模式的请示》
会议听取县工管委关于请求确定我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模式的请示汇报。
会议认为,为破解我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难题,切实加快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应尽快明确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模式。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通过PPP投资模式建设我县桐木和头排工业园区基础建设,并按程序提请县委审批。
四、研究《关于请求调整长垌乡平道村旅游扶贫示范建设项目的请示》
会议听取县旅发委关于请求调整长垌乡平道村旅游扶贫示范建设项目的请示汇报。
会议认为,长垌乡平道村旅游扶贫示范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因征地难、预算投资过大等问题难以按原计划建设,为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应及时调整长垌乡平道村旅游扶贫示范建设项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调整长垌乡平道村旅游扶贫示范建设项目。
五、研究《关于请求拨付六巷朗冲至大樟河岔三级公路建设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请示》
会议听取县交通局关于请求拨付六巷朗冲至大樟河岔三级公路建设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请示汇报。
会议认为,六巷朗冲至大樟河岔三级公路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3年下达给我县的县乡道联网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因未办理林地手续,该项目于2015年5月被责令停工,目前,正在补办该项目林地手续,待使用林地可研报告获得批复后即可恢复开工。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通知书》要求,六巷朗冲至大樟河岔三级公路建设项目长期使用林地16.9333公顷,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55.0498万元。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在县财政年初预留的农村公路建设专项预算剩余指标中安排255.0498万元用于缴纳六巷朗冲至大樟河岔三级公路工程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
出席:
兰向东 兰光英 李成金 罗 尧 邓子斌 庞月嫔 樊占强
何 拔 李 本 苏金萍 赖春飞 潘宝军 黄 恒
请假:
吴润康 覃世明 李 东 龙 清
列席:
县人大杨华,县政协黄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潘成、廖云贵、黄福荣、覃亮、盘林锋、县特色名县复核办梁永帅、县发改局覃会川,县财政局杨为志、肖宗勤,县监察局黄辉明,县法制办李红兵,县公安局刘芳,县公安消防大队韦林超,县食药监局何金胜,县卫计局李江山,县住建局赵德峰,县国土局赵德良,县安监局闭国烈,县工商和质监局赵国兵,县交通局黄贵恒,县文体广电局陶青霞,县乡村办莫运锋,县旅发委莫炳登,县城投公司黄宁,县水利局罗志宏,县司法局韦荣泉,县供销社杨东云,县环保局金显明,县教育和科技局赵德金,县调处办吴越桂,县经贸局张友响,县扶贫办胡志辉,县审计局李文涛,县林业局黄进贵,金秀镇人民政府覃宏生,桐木镇人民政府李远福,头排镇人民政府李太合,三江乡人民政府李峻廷,大樟乡人民政府秦晓珍,长垌乡人民政府梁敏,罗香乡人民政府蒋春平,三角乡人民政府李海,六巷乡人民政府高如金,忠良乡人民政府谢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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