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金秀瑶族自治县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建设质量强国的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决定》(桂政发〔2016〕22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来政发〔2017〕14号)等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金秀县质量兴县向质量强县新跨越,促进金秀县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质量是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党和国家始终把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质量发展已经成为转型之要、立业之本、强国之基。建设质量强县,是我县深化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内在要求。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县产品、工程、服务、人居质量显著提升,创新能力明显加强,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安全得到根本保障。涌现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质量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我县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0%;全县主要江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4%和85%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10%以上,生态质量显著改善。
四、《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
《实施方案》指明了关于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六个方面工作重点。
一是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人居质量。
二是实施品牌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加强品牌培育,加强品牌推广、保护和激励。
三是实施标准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加快健全先进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四是实施质量技术支撑工程。主要包括以创新驱动推动质量升级,加强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实施质量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突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社会质量共治责任体系,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法治建设。
六是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建设规模宏大的质量人才队伍,构建质量文化体系。
五、《实施方案》落实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金秀瑶族自治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金秀瑶族自治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成员单位,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
(二)深化质量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步推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税收、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激励机制,支持、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提升措施。
(四)加强考核评价。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开展年度评价、中期评价、五年评价、专项评价及第三方评价,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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