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来政公办发〔2016〕8号)以及《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88号)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ww.uggoflondon.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邮编:545799,联系电话:0772-6212801,传真:0772-6212801,电子信箱:jxxlyj@126.com。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领导工作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我局按照自治区、来宾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局的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均能够按照要求将本级政府信息在全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并公开。
(二)用好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我局主动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栏等常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外,还通过宣传栏进行政府重大惠民政策宣传和在各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我局政务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搭建了平台,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切实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依法规范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次。重点公开了公众密切关注的行政审批职权目录、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益林补偿、采伐限额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所有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备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我局以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既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又确保安全保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涉及林业等信息,在不涉及保密范围的都将在信息库上公开,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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