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福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把金秀县大樟乡至象州县百丈乡道路列入为二级公路修建》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百丈至大樟三级公路长7.069公里原是金秀县交通部门管养。于2016年3月按属地管养原则,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由象州县交通运输局接管。由于该段公路是我县大樟乡唯一的交通进出口通道,目前路面损坏相当严重,严重影响车辆行驶。我县人民政府对该路段的提级改造非常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到象州县人民政府协调,修建此段二级公路。目前象州县已把此段二级公路纳入2017年建设的联网公路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开展了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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