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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06 16:58:34 点击:

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根据来宾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二○一七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来教办〔201778号)精神,现将2017年全县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增强依法办学的意识

    各学校(幼儿园)要向家长、社会持续不断、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招生制度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确保招生信息畅通,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教师、职工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领导,努力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    

    今年我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00人,其中普通班250人,定向生250人。凡未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制订定向生招生分配方案,将5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生指标分配给县内五所初中学校(具体名额见附件),并按市教育局下达招生任务数,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完成高中阶段招生任务。具体招生办法和程序按来宾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二○一七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来教办〔201778号)执行。

    (二)初中招生

    根据我县小学毕业数和各初中学校的实际,我县2017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694人左右,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具体数额见附件。各初中学校的招生人数主要根据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来确定,如有辖区内户籍的学生回流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要求入学,学校可突破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不得以指标数为借口拒绝接收回流学生;各初中学校要与辖区内的乡镇中心校密切合作,充分了解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情况,并于2017811前把入学通知书送到县民族小学、各中心校;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县民族小学、各中心校发给当地小学毕业生,确保该入学的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因特殊原因需异地就读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三)小学招生

    县民族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村级小学的招生不下达具体指标,凡辖区内年满7周岁(2010831前出生)的儿童要求入学的(有学位的学校可放宽到6.5周岁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各小学要在本辖区范围内要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协助好当地政府向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各小学原则上不接收不足龄儿童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各中心小学、村级小学已举办幼儿园的,不再单独设置学前班,学前班纳入学校幼儿园管理。

(四)学前招生

    1.县直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区级示范性幼儿园的优势,加大投入,挖掘潜力,扩大招生规模,重点招收年满3周岁的儿童入园,满足县城儿童入园的需要,带动全县幼儿园健康发展。

    2.各乡(镇)中心校要努力办好中心幼儿园,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满足当地儿童入园的需要,各中心幼儿园的在园儿童人数要比上一年增长5%以上。各村级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富余的教育资源,大力办好“校中园”,对已进行幼儿园改造的村级小学,要充分利用改造好的有利条件,认真办好村级幼儿园和学前教育轮教点,村级幼儿园在师资不足的情况下,可开展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试点,进行多种办园模式的探索,最大限度地把周边居民的幼儿集中到办园条件较好的村级幼儿园,逐步淘汰农村家庭式的办园模式,确保学前教育安全健康发展。在无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要的地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但办园条件要达到《来宾市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的要求,并按程序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方可招生。努力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98.2%以上。

    三、严肃纪律,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现象

    各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动员流失学生回校就读工作,特别是对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要按照户口薄,摸清底数,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发放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建立外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学习成绩为标准划分快、慢班或尖子班、普通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取消留级制度,取消升学考试,实行就近入学;要转变教育观念,严格控制班额,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

    四、规范学籍管理

    对新生要按自治区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做好造册建档工作,于930前完成学籍录入。

 

附件:1.201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初中招生计划

      2.201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6月2

 

附件1

 

201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初中招生计划

单位:人

单位

计划招生数

招生范围

民族中学

436(其中山内8个乡镇民族生100)

金秀镇、长垌乡、三角乡、六巷乡                县民小小学毕业生

桐木中学

676

桐木镇、大樟乡、六巷乡、三角乡

小学毕业生

头排中学

335

头排镇、三江乡小学毕业生

忠良中学

126

本乡小学毕业生

罗香中学

121

本乡小学毕业生

合计

1694

 

注:六巷乡、三角乡小学毕业生可在民族中学、桐木中学任选学校就读。

 

 

附件2

201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单位:人

单位

计划招生数

招生范围

民族高中

普通班250

全县初中毕业生

定向生250

88

民族中学

92

桐木中学

45

头排中学

11

忠良中学

14

罗香中学

合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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