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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16 09:40:18 点击:


一、《规划》出台依据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动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来宾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金秀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23号)。

二、《规划》总体目标

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学校协调发展,教育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在县域内实现全县学校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人均受教育年限保持在全区平均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继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金秀县“十三五”教育发展主要目标

 

2015

2020

幼儿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0.51

0.58

预期性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0

9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45

1.6

预期性

巩固率(%

90.54

95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全日制):

在校生(万人)

0.25

0.42

预期性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万人)

0.04

0.1

预期性

毛入学率(%

87

90

约束性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年)

9.5

11

约束性

注: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20-59岁劳动力人口平均(包括成人学历教育,但不包括各种非学历培训)的年数。

三、各阶段学校主要任务

学前及特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确保每个乡镇开办1所公办幼儿园,村委幼儿园覆盖率达40%以上,全县幼儿园中80%的幼儿园得到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的认定及自治区普惠幼儿园政策及经费的支持,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力争新建县第二公办幼儿园,新建县、乡、村幼儿园14所,改扩建幼儿园4所,加快桐木镇、头排镇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引进企业、公司合作办园,签订合作办园协议,并按协议推进。创造条件多种形式办学,提供“三残”儿童入学机会,使“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

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中继续实行免费教育,实行相关助学政策,继续实行免费提供营养午餐,继续在乡镇义务教育学生中开展部分学校交通费补助试点工作。更合理科学地进行学校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全县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5%0.5%以内。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化建设,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工作成果,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水平。

高中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加快县民族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力争2019年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

职业教育:巩固职教攻坚成果,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努力实施综合改革,开展内涵建设,提高质量,“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在继续办好现有专业的基础上,力争创办设置一至二个具有当地特色的专业,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成人培训每年达到1000人次,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和扶贫富民的能力更强。

四、保障措施

在《规划》中,提出了九大措施来保障本《规划》的实施,包括:

 一、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充分利用各方面优质资源,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引进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二是充分发挥龙头集团办园的作用;三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四是提升幼儿保教质量。

三、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二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改革发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加大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二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三是培育教育教学专家;四是提高教师待遇;五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五、 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加快我县的教育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向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迈进,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在桐木镇征地建设教育园区,建1所能容纳5000人(含职高)的高中,1所能容纳2000人的初中,1所能容纳1500人的小学的教育园区,整合、优化全县教育资源,加快山区县的教育事业发展。

六、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建立和完善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依法保证“两个提高”、“三个增长”,。建立健全各项资助体系,确保从学前到大学各阶段的学生资助项目顺利实施。通过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建立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 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防范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大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校园网络管理,及时掌握社情舆情。

第八节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认真贯彻全国、全区中小学党建会议精神,出台《金秀瑶族自治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党建工作“对标争先”计划,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教育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制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第九节  落实部门责任,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职责,认真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全社会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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